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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问答

2017-06-02  点击:[]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毕业参加工作),应按规定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2.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的凭证,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及携带,并妥善保管。

②党员本人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写的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勿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领导而了之。

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最长有效期为90天,超过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而未接转组织关系的,介绍信自行作废。

④对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转接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自动脱党。

3.党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毕业生党员应做哪些事?

答:转接前,毕业生党员本人应主动联系询问最终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并了解转接程序;转接过程中,应及时主动联系所在学院负责接转关系的老师,确认操作过程,领取本人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抬头单位转入党组织关系;转接后,应提醒或督促最终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将介绍信的回执联签章寄回党员原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邮寄地址和传真号码详见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答:毕业生党员所就业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组织关系可随同其档案一起转入地方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相关服务机构党组织,或转入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答: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街道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

6.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变动,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答: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有变动的,且组织关系未落入工作单位的,属于工作变动,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回学校党委组织部持原介绍信换开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如若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转到原工作单位,则需由原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工作单位。

7.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怎么办?

答: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如确属不慎丢失,请务必在介绍信的有效期持原介绍信抬头单位未接收证明组织关系证明回校,由组织部门重开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8.发展材料的投递。

答:毕业的学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材料、预备党员发展材料、正式党员发展材料均由各学院党委安排专人负责归入学生本人档案。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后,要请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到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将发展材料转到本人所在单位党支部,转正后请工作单位党组织将发展材料转回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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