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院学生会、团委:
为了规范综合测评中对学生干部的考评,体现肯定工作,注重实效,公平公正,激发干劲的原则,做出如下规定:
一、考评干部范围
院学生会、院团委、班委、社团组织及学校部门或学院认定的干部。
二、考评条件
1.履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2.能够落实工作职责,无失职行为;
3.本职工作未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
4.完成任务情况良好;
5.无违纪行为。
三、考评加分
1.加分要与本职工作成效相结合。出操率全班不过90%的,体育委员不得加分;全班学习平均成绩低于65分或考试违纪率超过10%或全班补考人数超过15%者,学习委员不得加分;宿舍卫生较差,有1次不合格者,舍长不得加分;全班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全院后3位的班长、团支书不得加分。
2.加分标准依据《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2013-2014学年度综测参考细则》。
3.有争议的加分由班级测评小组提出意见,班主任加注意见后报学院审议。
四、全部干部综合测评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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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2日